五、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
(1)、艺术设计
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2)、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A、声乐:① 视唱练耳 ②声乐作品一首。B、器乐: ① 视唱练耳 ② 器乐作品一首。C、舞蹈: 舞蹈表演、技巧展示及基本功测试。
2、要求:
(1)、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美术类考生自备画具、音乐类考生除
钢琴外,其它
乐器自备,考生食宿及它费用一律自理。
(2)、文化考试: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专业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外省生源省份:
美术类: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山西省、福建省
音乐类:山东省、安徽省、湖南省、湖北省、云南省、山西省、江苏省
七、录取原则
录取:在专业
成绩和文化
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 (344000)
网址:http://www.ecit.edu.cn(学校网址);http://ccla.ecit.edu.cn(文法与艺术学院网址)
电话:0794—8250771(文法与艺术学院艺术考试咨询电话);0794—8258326(招生
就业处)
传真:0794—8258318(文法与艺术学院) 0794—8256455(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