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影视作品分析:满分45分。
专业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50分。
(二)播音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由
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组成,均采用面试形式。
初试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复试成绩为考生专业考试最终成绩,总分150分。
1、初试(面试、满分100分)
①自我介绍(含
形象气质考察):时间不超过1分钟,满分40分。
②
朗读指定
稿件(含语言能力考察,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60分。
考生初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试最终成绩。
2、复试(面试,满分150分)
①
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30分。
②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60分。
③
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时间不超过3分钟,满分60分。
复试成绩为考生专业考试最终成绩。总分150分。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380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二)考试费用
根据甘价费【2009】30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三)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
文化课、
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专业课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教学需要,根据生源情况按男、女公布计划,分别划线录取。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6、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7、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精神,我校在编制
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我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
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jiaozb@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