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
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jiaozb@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