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省考省份为省考成绩,校考省份为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分进行排序,参照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最后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为准。
5、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5-83239859;83587711;58139090 (招生办公室);025-83239765;83239773;83239617(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
邮编:210009
邮箱:zhaosheng@njut.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ut.edu.cn(招生办公室)http://art.njut.edu.cn(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八、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招办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招办。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艺术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