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地点:长安大学本部北院
教学区(校外不设考场)
5.测试结果请关注招办网站最新公告。
我校未委托
其他任何
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
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
服务。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公平规范、公正有序,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连续三年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三、录取
参加我校选拔成绩合格,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无异议,且第一志愿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第一时间在长安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充本人
高考考生号,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传真或快递
高考志愿表复印件(注明保送生、联系电话),以确认录取资格,未办理者按本人放弃资格处理。学校不负责解决遗留
问题。
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并结合考核情况分配专业,优先满足第一志愿。
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长安大学2017年保送生招生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齐利华王荣禄邮政编码:710064
电话:029-82334104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hd.edu.cn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考生数码证件照片(白底为宜、小于4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定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招生网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须现场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具户籍证明信的应为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注意: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的证件)。
推荐下载:
长安大学2017年保送生申请表.doc
长安大学特类招生报考实用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