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唱法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声乐歌曲曲目4至5首,二试与三试各演唱其中2首(曲目不得重复)。二试可重复一试曲目。
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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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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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要求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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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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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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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声乐作品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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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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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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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声乐作品1首;
2.自选作品1首 |
三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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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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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始民歌或改编民歌任选一首;
2.中国艺术歌曲或中外歌剧选段任选一首 |
音乐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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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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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声唱法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4至5首,中外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均可。
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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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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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要求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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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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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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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歌曲1首(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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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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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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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2首:中国歌曲(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
外国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规定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 ★可重复一试曲目 |
三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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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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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2首:中国歌曲(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外国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规定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
★不得重复二试曲目 |
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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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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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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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考生所报考的乐器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音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