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四、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报名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并取得省级统考合格证。
五、报名办法
我校在湖北、河南、山东、湖南四省设置报名点,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报考证及合格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武汉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报名登记表》。《武汉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报名登记表》可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whu.edu.cn)下载,填写后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六、专业考试
1.时间、地点
我校在湖北、河南、山东、湖南四省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考试科目
为造型基础、设计基础。满分各100分,时长各180分钟。
造型基础:造型基础即绘画基本功。主要考查考生对物象整体全面的观察方法和准确而生动的塑造能力。
设计基础:设计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力,对艺术形式的感知力和思维的想象力;考查考生对艺术设计范畴内的基本知识与表现技能的掌握程度。
七、合格证的发放
根据考生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省发放专业合格证。
八、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7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监督电话:027-68752637。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
邮政编码:430072
招生办公室:027-68754231、68756701(传真)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2685、18986000117、18986000520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3483、68772048、68773062
监督电话:027-68752637(武汉大学监察部);027-6888026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