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舞蹈类:自选一个舞蹈
作品(6分钟以内)、基本功展示。
(3)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6分钟以内),视奏(民乐类为简谱视奏,
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请考生自备
服装、
乐器、伴奏光盘(只限CD)、道具等演出用品,我校只提供
钢琴、低音提琴,提供的
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
考试使用,不安排考生练习用。
4、测试费:170元/人。
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艺术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湘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五、录取办法
对
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签订协议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17年有关文件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予以录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中学生“三独”比赛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58292023(校团委)
传真:0731-58293987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10室)
邮编:411105
E-mail: zhaosheng@xtu.edu.cn
网址:http://xgonline.xtu.edu.cn:8001/myen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