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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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满分3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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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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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语言表达;
b)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
a)才艺展示(100分);
b)构思阐述(250分)。 |
作品分析(笔试,满分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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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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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满分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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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满分2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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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钢琴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b)声乐方向:歌曲一首。 c)器乐方向: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
a)钢琴方向:1. 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创意曲或赋格曲均可);
2.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3.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b)声乐方向:歌曲两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器乐方向:乐曲两首(自带乐器,勿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考视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