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九所高校决定2012年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2012年华南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条件与范围
1、招生条件: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达到全校年级总排名为省级重点中学前20%或市级重点中学前5%或县级重点中学前2%的考生;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实践能力、人文学科方面成绩优异,或在社会工作能力表现突出,或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非艺术、体育类),并具备培养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招生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招收理科生,文科生限在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十八个省招生。
3、招生计划: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计划数为315人。
二、招生录取程序
1、申请报名: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0日~30日。
a. 网上填写申请表:登陆“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http://202.120.188.254和http: //222.66.109.7)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报名申请表。(请特别注意:考生在网上正式打印报名申请表前,报名信息均可随时修改,正式打印报名表后,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请在打印前认真核对相关资料,确保网上提交的电子信息与寄送到高校的文字材料内容相符。)
b. 打印申请表: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申请表,交所在中学确认盖章。(特别提醒:如果考生同时申请两所院校,请将申请表打印两份,分别寄送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院校进行初审)。
c. 递交申请表:将相关材料于2012年1月5日前寄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1寸免冠照片贴在申请表上或者直接上传相片)。
2>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4>个人陈述(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
d.申报我校自主选拔(特招)的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要另外在我校招生网页上下载填写并邮寄以下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自主选拔(特招)学生面试申请表》(点击下载)(具有突出才能而非艺术、体育类才能的学生自由申请填报)
2>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作品、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接受面试时需检查原件。
2、确定学业能力测试名单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寄送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参加测试考生名单,考生可于2012年1月10日后通过“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于缴费期限内通过该报名网站交付报名考试费,待报名网站确认考生付费后,考生可于系统考场编排后至考前使用A4纸自行打印学业能力测试准考证。
3、学业能力测试办法
a. 测试方式:学生可自行选择到卓越联盟2012年自主选拔联合考试确定的25个考试地点之一(北京、天津、石家庄、呼和浩特、哈尔滨、长春、大连、济南、太原、西安、乌鲁木齐、兰州、重庆、成都、昆明、武汉、上海、杭州、南昌、南京、合肥、郑州、广州、福州、长沙)接受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考场地址另行通知)。但申报我校自主选拔(特招)的学生要求到广州考点参加测试,以便参加当晚面试。
b. 测试时间: 2012年2月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