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声乐、器乐类考生现场测试时须参加视唱练耳测试。
2.特长可兼报(不超过两个)。
3.考生服装道具乐器自备(钢琴除外),书法类考生自备书法用具(含字帖笔墨纸印等)。
三.报名办法
1.第一步:网上报名:请于2016年12月1日~12月20日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报,网报成功后可打印网上报名表。逾期关闭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http://zsb.chd.edu.cn//reg.asp)
2.第二步: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请于2016年12月22日~12月23日8:30~17:00(中午休息)到长安大学团委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北院教学主楼二楼东侧)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西安市以外考生可于2016年12月25日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材料目录(顺序装订):
①网上报名打印的《长安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表》1份;
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须现场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具户籍证明信的应为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注意: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的证件);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 (须现场核对原件);
④等级证书复印件 (须现场核对原件);
⑤一寸近期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现场确认成功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3.报名注意事项:网报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
四.测试安排
所有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现场报名确认时发放的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长安大学参加特长测试。两证不全者将取消测试资格。
1.测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12月26日。
2.测试地点:长安大学本部东院(原雁塔校区)雁博园四楼大学生多功能厅。
3.测试结果请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最新公告。
五.报考须知
1.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2.所有获得我校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须第一时间在长安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充本人高考考生号,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传真或快递高考志愿表和高考成绩单复印件(注明艺术特长生、联系电话,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确认特长生录取资格,未办理者按本人自愿放弃特长生资格处理。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特长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艺术特长生考生必须经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在当年生源地实际录取专业计划范围选报专业,我校可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原则上合格考生可在我校录取线下沿20分但不低于一本线范围予以录取。
4.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七、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北院 710064
招办联系人:齐利华 王荣禄
招办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团委联系人:张红
团委电话:029-82334068 83135171
网址:http://zsb.chd.edu.cn (招办)
http://www.changanyouth.chd.edu.cn (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