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5.考试专业及考试科目: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江苏省统考或单独考试
(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其中报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若其美术类统考成绩未达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则校考专业视为不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其中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专业考试总分为美术统考得分与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校考得分之和),分别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江苏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在不同批次,请广大考生注意。
2.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3.报名及考试用的画板、画具、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4.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5.参加我校2017年美术学(书法篆刻)专业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7年美术学院各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四、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
(面向江苏考生)
【注:摄影专业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的简章陆续发布中……】
摄影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主要培养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影像类工作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报刊杂志社等单位从事摄影采访报道、编辑设计等工作,还可以在新闻出版社、企事业宣传部门、广告公司、影视剧制作中心等单位从事专业影像、图片摄制与宣传策划等工作,并能从事摄影教学研究工作和摄影艺术创作活动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1.摄影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5人。
2.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8人。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摄影工作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