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通过“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4、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5、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省级示范性高中重点推荐的综合素质高、有突出特长(文艺、体育特长除外)和培养潜能(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优先考虑我校的生源基地校。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纳入学校预留计划中,招生范围:理工类专业面向全国;文史类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江苏。
三、推荐程序
1、网上报名:我校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从2016年11月25日起,到12月20日止。学生须登录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stb.edu.cn),点击 “网上报名”,按要求注册为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用户,登陆报名系统的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中学推荐:从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打印的《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加盖公章)、评语和推荐意见,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须中学加盖公章)、作品、论文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12月22日之前以特快专递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学生可从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学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请参照我校招生网上【招生计划】中2016年招生计划分省公布的专业及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若偏离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对其志愿进行调整。我校将在网上通知初审合格者被认定的专业,初审合格者将依据我校认定的专业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2017年1月5日在我校网上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由各校自行安排。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类型和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明确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