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当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所确定的报考条件;
3、报考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和明显的皮肤、头发缺陷,女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80米。
五、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或
艺考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和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
考点报名。
2、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
3、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一般考试的前两天为报名时间。
六、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或艺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凡
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8年4月5日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
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成绩单,同时,考生可于4月5日之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上查询专业成绩及分省专业排名。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2、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
分数线,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按专业成绩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
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违规、舞弊行为,取消入学
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江西省艺术类招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专业成绩认可江西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