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的钟女士向阳光重庆反映,她在国美涪陵区卖场为重庆万事佳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代销手机。工作近半年后。钟女士提出离职,公司便扣除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三月份钟女士只拿到了32元钱。
钟女士从事代销工作,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资,另一部分是按代销业绩获得的提成。让钟女士感到气愤的是,工资的执行并不像企业口头承诺的那样,公司原来说每月卖出12台就可以提成,这一标准在执行时变成了每月最少卖出18台。结果,钟女士不但没拿到提成,反而在基本工资里被倒扣钱。于是,钟女士在二月底提出辞职,企业要求她至少干到三月底。因此,钟女士一直干到3月27号才离职,谁知,这一个月竟然只拿到了32元工资。接到投诉后,涪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立即展开了调查。国美卖场承认钟女士在这里上班,但没有与国美签订劳动合同。监察队又询问重庆万事佳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公司也没有与钟女士签订合同,销售与工资方面的诸多约定都是口头约定。涪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江朝成告诉记者,这是一种代销业务,是经济约定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如果这个劳动关系不能确定,我们劳动部门没有办法帮她维权。目前,涪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向钟女士建议,到相关部门进行劳动关系认定。
记者调查发现,在各种商场和专卖场,像钟女士这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现象十分普遍。钟女士说,她的许多同事都没有签合同。江朝成说,像钟女士这样的代销关系容易出现经济纠纷,如果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为此他提醒求职中的劳动者,在求职的时候还是要首先签订劳动合同。
18日傍晚广州市公安局霖林分局查处了常年主营野味的广州番禺龙辉大酒楼。因为非法经营用保护动物烹制的"野味",为防止泄密,这家餐厅竟然为食客规定了暗号。
龙辉大酒楼的一名员工日前举报,该酒楼近十年来常年宰杀穿山甲、白天鹅、夜游(夜鹭)等国家及省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炮制野味牟取暴利。该员工还透露,该酒楼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有客人声称要吃"大龙虾",即证明是熟客,就可以开菜单;而要求吃穿山甲就说没有。前日中午,记者根据事前指点,向酒楼一名经理周某声称要吃"大龙虾"及夜游,周某见暗号对上,即轻声道:"进包间吃吧。"
为了能拍得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照片,留下证据,记者称要亲眼见到穿山甲后,才能决定下单吃,周某颇感为难,最后她答应可拿夜游让记者过目。
几分钟后,周某让服务员拿来扑腾的夜游给记者验明正身,记者迅速掏出相机为夜游拍照,不料立即引起周的警惕,她让服务员收起夜游,迅速走出包房。3分钟后,周称,"大龙虾"没有了。12时15分,记者再次接到线报,此时厨工正在宰杀一只穿山甲。记者迅速奔出房门,厨工发现有异,迅速将手中之物放进锅里。当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来到该酒楼,当场查出一筐已宰杀的动物,警方经辨认,发现其中两只是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夜鹭。带队的森警负责人表示,将对该酒楼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