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18年全国统考(含艺术、体育类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我省统一为2017年11月20日至30日。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报考少年班的
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在湖南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四)在湘中等
职业学校(
职业高中、职业
中专、普通
中专、高职学院中职部、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按省教育厅当年文件规定执行),也可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但二者不能兼报;普通
高中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等)一律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报名(跨市州或跨县区报名的考生报名办法,由相关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确定。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有户籍招生要求的高等学校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非少数民族自治县〈市、区〉的考生不能在少数民族自治县〈市、区〉报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高中(或中职)毕业证(应届生凭市州教育局学籍
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
(二)对口报考有关高校的在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报考湖南师范
大学、吉首
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和外省院校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省属高等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高水平
运动队、小语种、盲聋哑特殊教育招生、职教师资班、推荐免试生的考生和保送生,到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或由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我省西藏内地班的考生在其就读的岳阳市一中报名;报考有关高校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考生凭省煤炭部门的推荐证明到长沙市教育考试院报名;报考南华大学面向湖南省核工业企业招收优秀青年的考生凭南华大学推荐证明到衡阳市教育考试院报名。
(四)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凭报考学校发给的准考证,到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或由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报名点集中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交验相关证明
材料,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网报登录卡”、《报名登记表》(草表)等
材料。
(六)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须在网上签订诚信
高考承诺书。考生根据报名顺序号和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认真阅读《考生诚信
高考承诺书》的有关
内容并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