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表演类、美术类专业校考初试复试三试内容。具体如下表: 专业方向 初试 复试 三试 影视表演方向 编导 方向 主持配音 方向 舞蹈方向 1.基本功(需准备个人技巧)2.即兴 1.剧目片段或组合表演(可穿服装,时间约一分半钟,需要与初试不同)2.基本功(个人技巧) 模特表演方向 1.模特技巧—命题小品 朗诵诗歌或散文一段 演唱歌曲两首(不得重复复试曲目)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 技术性快速练习一两首(相当于车尔尼740水平或以上的曲目) 1.演奏乐曲一首(中外作品或奏鸣曲快板乐章皆可) 视奏新谱;(进入三试的考生交三试费时领取视奏乐谱一份,自行练习准备,在专业三试时演奏,不需背谱) 素描: 命题创作 : 1、琴、声、舞各项分别进行才艺展示;
3.模仿
3.口试
2.才艺展示
3.口试
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考试曲目两首
2.视唱练耳口试
考试时间:3小时
用纸:8开
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考试时间:3小时,
用纸:8开
考生自备画具,颜料不限
2、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