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是指考生填报的同一录取批次同一投档时间段中的多个高校志愿,其志愿之间是并列结构关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平行志愿主要有如下特点:
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相互并列。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院校均有可能被检索。
位次优先。在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投档分(高考总分+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高位次考生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
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仍有自然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时,是按考生填报志愿时排列的院校自然顺序依次进行的。当考生的投档分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院校投档线时,该生即投到该院校,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志愿。
一轮投档。由于考生所填报志愿是平行的,故投档检索只能进行一轮。如果考生因几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被院校择优后退档,就只有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