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北京电影学院属于艺术类院校,面向全国招生,本科无分省计划。2016年2月份进行了专业招生考试,并确定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涉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2 月份的专业考试成绩和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依据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录取原则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以下简称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441分后(不分文、理),按专业考试成绩(60%)与文化考试成绩(40%)综合排序,成绩达到58.98分,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6]。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441分后(不分文、理),按专业考试成绩(50%)与文化考试成绩(50%)综合排序,成绩达到63.16分,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5+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5]。
3.导演专业(电影导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42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文、理科均为2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表演(相声、喜剧表演班)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文、理科均为2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考生所在地区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外省514分;北京地区511分。
7.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6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8.摄影专业(电影制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40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9.录音艺术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441分后(不分文、理),按专业考试成绩(50%)与文化考试成绩(50%)综合,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男生63.74,女生67.84分。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5+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5]。
10.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474分,理科441分的80%(文379,理 353)后,按专业考试成绩(50%)与文化考试成绩(50%)综合,男、女生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男生62.58,女生65.37分。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5+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5]。
1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6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电视)特技设计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6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电视)广告导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50%)与专业考试成绩(50%)综合排序,成绩达到64.35分,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5+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5]。
1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50%)与专业考试成绩(50%)综合排序,成绩达到70.83分,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5+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