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及咨询方式
一、学费收取标准
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收费标准:广告学(广告设计)、广告学(视觉传播)、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摄影专业学费10000元;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导演方向)、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表演(民间器乐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15000元。
二、咨询方式
广播影视学院:(024)62602115、62602116
本山艺术学院:(024)62602985;
文学院:(024) 62602473、62602472
学生处:(024)62202299
信息及成绩查询: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l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