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被北京林业大学确定为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者,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北京林业大学(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并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北京林业大学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对于设置北京林业大学省级艺术特长生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的省级艺术特长生资格后,方能被北京林业大学录取。
2、专业确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上加2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参与专业选择,专业级差为3,1,0。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但加分后仍未达到北京林业大学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或未达到所报专业在本省第一批本科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志愿填报合理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北京林业大学将根据考生特长和填报专业志愿予以安排专业。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北京林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