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播音主持艺术发展的趋向,既要紧紧抓住其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和由此产生出的基本特征,又要全方面、多角度来表明其表现形态。
“传与受”始终贯穿播音主持艺术生存和发展的规律。“传与受”是播音主持艺术创作的基本矛盾。抓住这一矛盾运动规律,就抓住播音主持生存和发展的规律。“传与受”随着人类发展而产生,发展而发展。现代社会,它在媒体安家。它用播音主持艺术创造解释自己,但它不会因为媒体的更迭而消亡,也不因为媒体、主持字面名称的消化而消失,今天叫播音员、主持人,明天叫传媒人、传达者,这些称谓都无关紧要。无论是广播、窄播,还是交互式传播,传的主动性和地位并没有改变,“传与受”这一矛盾的基本性质并没有改变。
“播音员”“主持人”界限缩小,趋于融合。这是因为上边所论述的播音主持艺术创作的基本矛盾运动所致。“播音员”“主持人”的称谓都只是一个过程,其本质和最终结果都是“传播者”、“传播主体”或“创作者”。从未来发展来看,播音员和主持人所从事的创作活动越来越趋于一致。在播音中要编排、要交流、要主持,在主持时要传达、要报告、要播出。事业的发展,由因人设岗、因人论岗变为以岗定人、因事论人。关键不在于你叫播音员还是主持人,关键是看你从事的是否是播音主持艺术创作活动。未来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一专多能,由单一型变为复合型,“播音员”“主持人”实际的融合会在本世纪变为现实。
播音员、主持人部分脱离媒体,出现“制播分离”或部分“制播分离”现象。由于媒体增多、竞争的激烈、产业化的管理、市场化的运作,也由于传播的集团化、节目中心制,使得一些非新闻类播音员、主持人如娱乐、综艺节目、少儿、专题节目、体育、科技等的主持人首先脱离某个媒体,伴随节目独立走向市场,以便服务于更多的媒体。新闻节目的时效性、政治性决定了在未来的时间里,新闻播音员和新闻节目主持人仍然会就职于某个媒体。
播音员、主持人职业化程度加强。越是传播技术的现代化,越是要求规范化;越是管理的产业化,越是要求规范化;越是运作的市场化,越是要求规范化。规范化,决定了播音员、主持人的职业化。规范化程度越高,其职业化要求也就越高。只有职业化的高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现代化、产业化、市场化中具有适应力、竞争力和生命力。其规范性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它包括作为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新闻工作者所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职业道德、纪律、语言的规范(按照国家等级标准要求上岗,未来人机对话、人机互动、人机并用,信息化社会,科技含量高的广电等传媒会率先使用,到时,语言不规范难以工作),还包括评估体系标准的规范等等。
播音员、主持人管理的专业化、制度化程度提高。由于“制播分离”,一些播音员、主持人脱离媒体,走上社会,由于媒体对播音员、主持人要求的职业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由于市场机制需要一个相同的管理标准,给人以平等竞争上岗的机会和权力,要求国家主管部门设立或委托专门委员会进行专业宏观管理,制定相关法规法纪,依法管理。其管理不仅仅是“有了任务、有了工作去做”,还应该包括主动的测试、评估、监控、审核等等。管理部门要制定各个等级的上岗标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考核认定专业资格、水平,颁发相应证书,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抽查、考评。
播音主持艺术创作的属性呈多质性,播音主持艺术学科的知识构成呈复合型。其创作既有再造性,也有创造性,是再造和创造的统一。从对其符号系统重新构建来看是创造,从对前一次创作过程创造后所形成的创作素材来看是再造。这创造和再造,有时交互进行,有时同时开展。由于其技术含量增多,其知识结构表现为以新闻、语言、艺术、技术为主要版块的集成,是各知识结构群的有机统一。
创作主体知识结构加大,技术含量增多,能力增强。创作主体具有多种功能,以播为主,采访编辑兼做;以节目为单元,广播电视兼播,对创作主体能力方面的要求更多。上述各方面情况的发展,条件的变化,使得创作主体要具有政治辨别力、敏锐观察力、现场反应力、转换应变力、快速记忆力、信息采集力、语言表达力、艺术审美力、技术操作力、策划创新力、节目制作力、市场竞争力、媒体适应力、心理承受力、整体驾驭力和综合调节力,这样才能把握播音主持艺术创作的基本矛盾运动。在上述新的变化中,创作主体的创作主导地位没有变,依然是播音主持艺术创作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创作主体作为党的宣传员、新闻工作者的身份没有变。创作主体运用规范化语言及副语言进行传播的手段没有变。尽管有数字机器参与,那只不过是语言的帮手、辅助而已,不能代替创作主体自身语言的表达。播音主持工作的性质没有变,播音主持的创造性在新的条件、新的形势下将更充分地显示和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