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播音主持工作中,如何防止低俗之风?《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对此作了明确要求。主要有以下两点:
1、坚持播出内容与播出形式的高品质、高品位,不迎合低级趣味,拒绝有害于民族文化、社会公德的庸俗报道,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是播音员主持人工作规范中的重要一条。
2、要坚决纠正
节目主持 人在着装、发型、
语言以及整体风格方面低俗媚俗现象。广播影视
节目主持人在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上,应该充分考虑全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欣赏习惯、审美情趣,切实做到高雅、端庄、稳重、大方,不能因过分突出个人风格、个人品味而标新立异、哗众取宠,不能为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而迎合低级趣味。
(2)避免佩戴有明显不良含义标识图案的服饰。
(3)主持人的发型不宜古怪夸张,不宜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
(4)不要模仿不雅的主持风格,也不要一味追求不符合广大观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审美情趣的极端个性化的主持方式,更不要为迎合少数观众的猎奇心理、畸形心态而极尽夸张怪诞的言行与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