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各专业须进行招生专业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由该院单独组织,单考单招。浙江生源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参加全省专业统考,该院承认统考成绩。招生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专业合格考生发给其《高等艺术类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发放时以考生在《考生登记表》上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不论考生报考几个专业且专业合格,最后发放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合格证。考生最终录取以考生在录取地省市区招生办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准。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有关规定,本专科一般同时录取,该院一般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2、该院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浙江生源考生报考该院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按浙江省有关录取办法择优录取;浙江生源考生报考该院其他艺术类专业(不含影视表演专业)、全国其他地区生源考生报考该院艺术类专业(不含影视表演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数学记分)排名,择优录取。影视表演专业(含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数学记分)6∶4比例排名,择优录取。
3、凡报考英汉双语播音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科目的成绩不能低于90分;报考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的考生高考数学科目的成绩不能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