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专业招生标准
一、华东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五个本科专业,拥有“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新闻学”、“传播学”、“文学与传媒”、“新闻与传播”、“艺术”七个硕士点,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文学与传媒”二级学科博士点。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上海市和全国新闻单位、政府部门、出版社、广告公司、节目制作和网络传播公司培养输送了大批专门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专业
1、培养目标
为上海市和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培养具有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的主持人和播音员、出镜记者;为各类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培养社会活动及礼仪公关活动主持人。
2、招生专业及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年10000元。2017年招生计划26人 (最后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2)专业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热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三、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条件
专业考试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共400分。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报各省高招办备案,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任意一门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发放合格证。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上海声讯电话16862304查询到专业考试成绩。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考合格证。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获得录取资格。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按专业考试成绩60%和文化考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40%,2016年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400分】,学校将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并参考学生的德育表现和英语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