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华南理工大学确认的艺术特长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华南理工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华南理工大学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表上设置“艺术特长”类专栏的省份,只需在此栏填报。具体请以考生所在地考试院的要求为准。
2.艺术特长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原始文化成绩必须至少达到华南理工大学在当地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重点录取分数线。专业应服从调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线以生源所在省考试院提供给华南理工大学的第一次模拟投档分数线为准。
3.艺术特长生高考原始文化成绩达到华南理工大学在当地投档线以上,可加10分(其中理科报考创新班、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文科报考工商管理类、金融学专业的加分为5分),根据本人志愿及各专业分数线在全校范围内安排专业,不受华南理工大学在当地招生分专业计划限制,但各专业录取名额不超出华南理工大学预留各专业计划数。如出现超出情况时,将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排序确定专业。此外,各专业录取保送生、自主生、艺术特长生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10%。
4.艺术特长生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等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参照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成绩酌情调整专业。
5.美术类特长生录取数不超过当年艺术特长生录取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