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美术设计类、表演舞蹈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发布,2018年江南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原则及录取办法如下:
录取方法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文、理兼收。不分文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满分均按750分计算(音乐学专业除外)。
3、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编导专业文化分自行划线),并经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院核准。
4、各专业录取方法:
l 美术设计类
①按照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艺术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等专业的总计划数,依据综合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③专业总分前15名者,优先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④专业总分前40名(含40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18年9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保留艺术专业成绩一年的申请(同时附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经学校招办审核批准后,其专业成绩可保留至2019年。2019年报考江南大学时,专业测试可免试,其专业成绩使用2018年的校考成绩,录取办法依据“江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执行。
l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l 舞蹈编导文化分须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l 音乐学按照省(市、区)投档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5、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