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四川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音乐、表演、美术、表演等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省份及录取方式(省外)等。详情见下表:
四川大学 2018年艺术类各专业在省外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方式:
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校考考点设置及面向省份 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说明 美术学(史论) 美术类 甘肃、山西、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1.我校美术类专业仅在甘肃、山西、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设立专业考试考点,我校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仅在北京、山东、甘肃、湖南设立专业考点(明确涵盖部分省区),招生计划以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的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在我校专业考试后,各省填报志愿前公布。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平面艺术设计 动画 编导类 北京(该考点接受北京、吉林、辽宁、山西、内蒙古考生报考);甘肃(该考点接受甘肃考生报考);山东(该考点接受山东、江苏考生报考);湖南(该考点接受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考生报考)。 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 表演类 北京(该考点接受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山西、内蒙古考生报考);甘肃(该考点接受甘肃、陕西、新疆、青海、宁夏考生报考);山东(该考点接受山东、江苏、安徽、河南考生报考);湖南(该考点接受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海南考生报考)。 声乐 音乐类 舞蹈类 轻纺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 美术类 浙江、江苏、湖南、湖北、山东、重庆、新疆、河南、安徽、云南 1.考生请参加本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定其成绩。 2.咨询电话:028-85404037、 85405423、13458667698。 录取方式 1.我校[美术学(史论)、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油画、国画、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方式为: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专业成绩上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按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备注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收混合排序,同时投档录取;外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在录取时确定);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条件择优录取。
2.已设美术类考点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份考点参加考试,不得跨省报考。
3.除已注明可跨省报考我校规定的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的省份外,未设考点的省份以及经我校同意跨省报考,但没有专业合格考生的省份,我校不投招生计划,敬请这些省份的考生谅解。
4.我校在外省设考点的具体情况可咨询 028-85999669 、 85991681。
2.我校(戏剧影视表演、声乐、舞蹈学)专业的录取方式为: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专业成绩上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3.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录取方式为:专业成绩上本省规定的美术类本科控制线,文化成绩上本省规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线,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