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手续
1.凡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介绍信(或当地招生部门统一办理的高考艺术类考生测试证)在各考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考生请按当地招办统一要求参加各地的艺术类报名,我院现场报名规则以各地招办要求为准。
考生报考我院可以兼报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兼报专业者应填写相应报名表和交纳考试费,并需另交照片两张,证件、介绍信等可交复印件。
3.按考生所在地区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四、外省地区专业考试要求、科目(新疆地区考生请参阅第五项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一门乐器演奏能力,或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视唱、练耳。
(注:主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演奏乐器不限。)
【如:某考生主专业为声乐演唱,副专业则必须选择器乐类考试,或反之。】
主专业——作品一至两首
副专业——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视唱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器)
考试科目:主专业、视唱、练耳。
1.声乐演唱方向
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演唱;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五线谱视唱技能。
专业考试:声乐演唱——演唱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以上程度)
3.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或中外乐曲均可)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3.器乐演奏(民乐、管弦乐器)方向: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1.练习曲一首
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
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注:器乐演奏专业方向主考教师任选其中的作品进行考试。
(三)舞蹈学专业: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技术技巧及身段比例。
注:舞蹈音乐要求提前录制在CD或磁带的A面第一首,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五、新疆地区专业考试要求、科目(外省地区考生请参阅第四项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民语言、双语班、民考汉、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掌握一门乐器演奏能力和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诠释作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口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