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艺术类考生。
2、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4米以上。
3、舞蹈学专业:要求考生仪表端庄、身体比例协调、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3米以上(专业成绩优秀者身高可适当降低)。
4、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四、报名办法:
1、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采取面报方式,相关考生在考试前1~2天到我院所设考点报名。
2、考生凭当地招办提供的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报名。
3、所有考点只接受所在省考生报名,不接受外省考生报名、考试。
五、招生计划
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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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人
|
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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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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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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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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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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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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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分省计划以当地招办公布的为准。
六、考试项目和要求:
1、美术类专业:
项目分值:素描50分,色彩5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素描限用铅笔或碳笔作画,色彩限用水粉或水彩作画。
2、音乐学专业:
项目分值:主专业70分、听音3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考生选择声乐、器乐中一项为主专业,以声乐为主专业的考生,须演唱中国或外国艺术歌曲一首;以器乐为主专业的考生,演奏乐曲一首(乐器自备),钢琴考生须加奏练习曲一首。
听音:含视唱、模唱、听辨单音、音程、和弦等。
3、舞蹈学专业:
项目分值:形体素质及基本功40分、舞蹈表演(自选)40分、即兴表演2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形体素质及基本功:三分钟基训组合(必含软度、力度、绷度、开胯、旋转、跳跃技巧及腰功)。
舞蹈表演(自选):芭蕾舞、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任选一种。
即兴表演:(指定一分半钟音乐,听三遍)。
七、成绩统计及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于2017年4月1日在校园网(www.hnist.cn)上公布所有报考生的专业成绩及各专业合格线,相关考生可以输入考生号或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成绩。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发放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证邮寄考生本人并上报相关省市高招办。
八、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考试总成绩排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2、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
九、其他:
1、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美术学专业分师范教育与绘画(国画、油画、水彩画)两个方向。
美术学(师范教育)方向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教育学、绘画基础、设计基础、工艺基础、美术表现、设计制作、美术鉴赏与批评、中国民间艺术、美术教学论、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美术教育资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