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
1、报考条件及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艺术素质的高中、职业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2、专业课考试:
美术类:认可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类:除我院组织的部分省校考外,其他省考生一律认可该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陕西省考生承认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内容
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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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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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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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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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考
(任选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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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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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一首声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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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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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歌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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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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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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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一段成品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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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舞蹈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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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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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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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奏 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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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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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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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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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点安排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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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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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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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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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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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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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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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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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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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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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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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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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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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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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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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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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十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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