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生、职高毕业生、中专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初试:(1)素描写生(石膏像、4开考试纸、3小时)
(2)速写人物(30分钟) A、单人两幅,两张A3复印纸 B、双人组合一幅,画在一张A3复印纸
复试:(1)色彩静物 (摆放实物、4开考试纸、3小时)
(2)物理光学电学考试(笔试、2.5小时)
注:考生自带画具,学院统一提供考场画纸。色彩考试除油画外丙烯、水粉、水彩等均可。
三试:面试(8-10分钟)
【艺术传播系】
1、公共事业
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
本专业是为适应全球化和市场化背景下我国舞蹈艺术发展的新要求所开设的交叉性艺术学科,主要培养能够熟练运用国际通行法则,从事表演
艺术管理及中外文化交流工作的高素质
艺术管理人才。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艺术感受能力、思维创新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具有一定艺术素质、较高文化修养和良好英语基础的普通高中生、中等职业艺术学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同时,欢迎符合国家招生要求的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本专业。
初试:(1)文学艺术常识(笔试)
复试:(1)文化产业
案例分析及创意
写作(笔试)
(2)英语
口语能力测试(口试)
三试:(1)艺术特长展示(面试。考生须自备特长展示所需的用具、材料或道具。)
(2)专业素质口试(现场回答考官
问题)
注:有各类艺术特长的考生,均可现场提供一套相应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2、舞蹈编导专业(新
媒体舞蹈方向)
本专业是为适应全球化及数字化形势下我国舞蹈艺术事业发展新需求所开设的交叉性艺术学科,主要培养熟练掌握现代媒体技术并深入了解舞蹈艺术创作原理的复合型编创人才,侧重培养学生的新媒体应用能力及将舞蹈动作元素融入新媒体艺术创作的创意能力。中等职业艺术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艺术团体的演职员及其他舞蹈爱好者均可报考。同时,欢迎符合国家招生要求的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本专业。
初试:(1)文学艺术常识(笔试)
复试:(1)影像作品创意分析及同题创作(笔试)
(2)艺术
摄影作品点评(面试。考生现场抽取题目,按规定时间回答。)
三试:(1)即兴创作(面试。要求抽签选择命题,自主构思,并进行现场表演或展示。)
(2)专业素质口试(现场回答考官问题)
注:有各类艺术特长的考生,均可现场提供一套相应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五、文化考试
1、北京舞蹈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科目凡有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六、录取
1、按照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考生参加全国文化高考,录取
分数线由我院自主确定,属提前录取批次。
2、录取原则: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本省(市)艺术类招生条件,且文化考试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舞蹈编导专业(新媒体舞蹈方向)将视情况分别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
3、《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直接寄发考生。
4、录取结果可在我院网站上查询。
七、奖助政策
1、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高额的奖学金以资
鼓励。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贷款。
2、在国家级舞蹈比赛(“桃李杯”、“全国舞蹈比赛”、“荷花杯”三项比赛)中取得个人单项表演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相应专业方向的三试;获得编导类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相应专业方向的三试。资格认定上,需报名确认时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出示原件,交两份复印件),由招办审查合格后,直接发放三试考试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