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分准则
专业考试(校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招生、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采取全程录像,评委在外省专业考试时所评分数只是初试成绩,考生的最终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会同专家评委复审确定。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市招生办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招文化课统一考试。
六、考试科目
(一)合唱指挥
1、主科(指挥合唱作品2/4拍、4/4拍各一首,演唱歌曲和合唱作品主旋律各一首);
2、听辨;
3、钢琴视奏(相当于车尔尼599水平一条、二部对位合唱总谱一段)。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主科(歌曲写作,四部和声写作);
2、视唱;
3、钢琴演奏(奏鸣曲一首、钢琴创作作品一首)。
七、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专业的不同特点,录取原则如下:(1)合唱指挥专业: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听辨、钢琴视奏成绩择优录取。(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视唱、钢琴演奏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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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