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音乐舞蹈类专业
1.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术科单考设广州大学及湖南师范大学两个考点。广州大学考点接收除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参加考试;湖南师范大学考点只接收湖南省生源的考生参加考试。
2.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
音乐学(声乐)——形象气质考察(30分)、视唱练耳(60分)及主科(210分)。【A.视唱练耳采用面试的方式,考生进行节奏模仿、和声音程与和弦模唱,并视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调内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B. 考试备考曲目共两首,由考生提供,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C.声乐主科由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主考决定。】
音乐学(器乐与钢琴):——形象气质考察(30分)、视唱练耳(60分)及主科(210分)。【A. 视唱练耳采用面试的方式,考生进行节奏模仿、和声音程与和弦模唱,并视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调内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B.器乐主科由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两首,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练习曲抽查片段),曲目由主考决定。】
舞蹈编导(含舞蹈编导、舞蹈教师教育):——练耳(30分)、舞蹈基本功(130分)及主科(140分)。【A.练耳采用面试的方式,考生进行节奏模仿;B舞蹈基本功主要考察考生的形象、软开度、模仿和技巧四个部分;C.主科要求考生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并根据命题进行1分钟左右的舞蹈即兴表演;D.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基本功测试、剧目表演一律穿舞蹈练功服;E.考生自备双份剧目CD格式音乐光碟,每张光碟只限考试曲目。】
3.考试地点、时间
考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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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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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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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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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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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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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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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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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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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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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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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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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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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含声乐、器乐与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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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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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东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
考试地点:演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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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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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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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西、贵州、海南、湖北、吉林、江西、福建、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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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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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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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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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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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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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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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含舞蹈编导、舞蹈教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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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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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东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
考试地点:演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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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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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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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徽、广西、贵州、海南、湖北、吉林、江西、福建、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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