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考生所在省市设有我校考点的,必须在该考点考试,不允许到
其他省我校考点考试;没有设立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可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郑州考点只接收河南省考生)。
●各专业不得兼报。
■ 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
1、音乐学专业:
● 初试:
★
键盘考生:抽签弹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手风琴考生演奏曲目一首)
★ 声乐、器乐考生: 曲目一首(中外不限)
● 复试:
①主项:
★ 键盘考生:抽签弹奏:1、音阶、琶音一条,2、奏鸣曲一个乐章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手风琴考生①抽音阶一条,②演奏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 声乐、器乐考生: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②视唱、听音、
乐理(现场口试)。
③副项考试(山东省外考生免试):声乐专长的考生加试键盘、器乐或表演舞蹈曲目一首(除钢琴外其他
乐器自备);器乐专长的考生加试声乐或表演舞蹈曲目一首。
注:声乐、器乐专长的考生在考试中所
演唱、演奏的曲目均由我校统一安排老师伴奏,届时考生将伴奏谱备好。
2、舞蹈编导专业
● 初试:①舞蹈片段一个(限3分钟内,伴奏带自备)②命题即兴(中速四个八拍)。
● 复试:①基本功测试(软开度、跳、转、翻
技巧),②音乐即兴表演(1分钟左右)。
注:初试
成绩带入复试。
3、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 考试科目:素描(100分,180分钟)、色彩(100分,180分钟)。
● 考生自备考试工具(画板、画架、画凳、颜料、画笔等)。
● 考生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与
试题要求不符的标记、符号,违者视为无效卷。
■ 录取办法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校考后,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并参考考生报名数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在满足下列专业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按不多于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 视唱、听音、乐理总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总分为200分)。
● 专业主项分数均不得低于70分。
● 键盘考生手须达八度。
2、录取原则:获得我校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
文化课录取控制
分数线上的考生,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音乐学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
■ 其它事宜
1、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必须三证齐全(本省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三证”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2、考生成绩将于3月底在我校网站www.wh.sdu.edu.cn公布,于4月上旬寄发专业合格证,成绩不合格将不再另行通知。
3、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学生进行清退,并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学校招生办公室 0631-5688282、 5688902
艺术学院办公室:0631-5688217 0631-568875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邮政编码:26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