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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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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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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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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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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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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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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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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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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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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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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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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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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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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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陕西省考生按陕西省招生办文件要求,“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录取时直接使用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联考成绩只适合陕西省内考生)。
2、其它省份考生可根据各自省、市、自治区要求,如有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考的省份,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交验“省统考合格证”及“2017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3、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且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并具备声乐、器乐等特长。
三、报名方法: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音乐类统考合格证”及“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音乐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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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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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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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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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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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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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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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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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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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222342、8824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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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内容: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b、演奏钢琴(或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作品一首。
c、舞蹈:表演一分半钟左右的成品舞(风格不限)。
d、视唱练耳。
其中:a、b、c作为主项,任选一项。d为必考科目。
四项考试科目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演唱、演奏、舞蹈90分,视唱练耳10分。除主项外,其中两项任选一项作为专业特长的另加5分。
注: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生考试文具自备,考场免费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