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素质;成品舞蹈(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八、录 取
录取工作在各省、区招生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我院
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区音乐、舞蹈类专业本科最低文化分数控制线,在省、区招生部门按志愿提供的合格考生档案中,按我院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九、学 费
按贵州省物价局统一规定的学费标准,音乐学5900元/学年,舞蹈学6000元/学年。
十、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后,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学生按规定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及享受专业奖学金或等级奖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参加国家助学金评定。
十一、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
邮编:558000
联系电话:0854-8737019(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854-8737100(音乐系)
学院网址(查分): http://www.sgmtu.edu.cn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