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7年省外招生简章
音乐与舞蹈学院设置了音乐学、音乐学(南音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舞蹈学、艺术教育等3个本科专业和2个方向。音乐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学科,南音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院有1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2门省级精品课程。目前全日制在校生589人,教职工59人,专任教师5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4人,讲师24人,博士、硕士21人。1人荣获“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称号,1人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入选“福建省新世纪高等教育优秀人才计划”、1人被评为“福建省教学名师”,1人被评为“泉州市优秀人才”,此外还聘请了部分专业能力突出的专家作为外聘教师。办学水平名列福建省同类高校前茅。
师生素质较高,在各级各类比赛中经常获奖,多项作品、成果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并经常代表学校到国内外进行艺术交流。其中,学生classic组合和西岸男孩组合参加第十二届、第十四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获荧屏奖和网络最高人气组合奖。舞蹈《姑嫂看戏》获第九届中国艺术节 “群星奖”和第七届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一等奖,南音演奏《八骏马》参加了第29届世界音乐教育大会开幕式大型多媒体音乐会演出,学生参加专业赛事大赛等屡创佳绩,获得多项金奖、银奖与铜奖。
一、2017年艺术类招生计划(省外)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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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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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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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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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指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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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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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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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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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省内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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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15名
湖南省 8名
江西省 5名
河南省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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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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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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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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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省内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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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40名
湖南省10名
江西省15名
河北省7名
浙江省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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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艺术文理科考生兼收。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三、专业考试内容(湖南省、江西省)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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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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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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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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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演唱、演奏或舞蹈(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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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或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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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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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谱或五线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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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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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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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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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功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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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即兴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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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舞蹈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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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原则
1、参加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网站上:www.qztc.edu.cn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