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键盘)专业:总分300分。其中专业180分,视唱、模唱30分,听音60分、乐理30分。
2.音乐表演(作曲)专业:总分300分。其中创作60分,乐理与和声60分,钢琴60分,视唱、模唱60分,听音60分。
3.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参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包括色彩、素描、速写三项,每项分值以考试中心规定为准。
八、录取办法
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考试成绩×40%);报考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达到我校或其它院校的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政审、体检
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与全国高校招生统一执行。
十、复查
为确保考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536号
邮编:028043
学校网址:http://www.imun.edu.cn
内蒙古民族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0475-8313584
E-mail:mzdxzsb@163.com
内蒙古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 8314164
E-mail:yishu8314164@163.com
内蒙古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314175
E-mail:mdmeish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