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加试成绩为色彩、素描各150分,总分为300,考试用纸:8K。
注:浙江省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待审批!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安排:安徽省内考生参照《黄山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行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方案》执行,考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合格证发放:除本省有明确要求的,不超过1:6发放合格证。
(四)、专业考试结果: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于4月1日前发给专业成绩合格通知书(并开始接受查分,网址www.hsu.edu.cn)。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
(五)、文化考试: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排序原则:1、凡持有我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分省分专业排序录取。
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2、学前教育(美术方向),按教高函〔2009〕25号文件精神,在考生美术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安徽省内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黄山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行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方案》执行。
七、安徽省内艺术类(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外)招生执行《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认可安徽统考成绩,安徽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邮编:245041
联系电话:0559-254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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