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表演(舞蹈):
初试:⑴自选舞蹈片断(不超过2分钟);⑵基本功;⑶特长展示(综合
素质)。
复试:⑴
技能技巧;⑵模仿;⑶即兴舞蹈;⑷口试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6.表演(音乐表演):
⑴主考项:声乐、
器乐(各类中西
乐器)、
作曲、
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
⑵必考项:
视唱、
练耳、
乐理,其中
乐理与练耳为笔试、视唱为现场抽签考试;
说明:①初试时只参加主考项术科考试;
②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主考项、必考项的考试;
③当主考项是作曲和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时,应加试
钢琴或器乐;
7.表演[学前艺术(师范)]:
⑴声乐:
演唱歌曲一首(
美声、民族任选其一);⑵
形体展示(自选舞蹈片段);⑶钢琴(自选曲目);⑷美术(素描);⑸
普通话(由考生自选内容朗诵)。
三、录取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须获得相应
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在
文化课与专业考试
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的前提下,先以专业考试成绩(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者,分别按照素描、色彩单科成绩依次排列)从高到低排序;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相同,再按
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专业介绍
1.艺术设计学院
特别说明: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
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⑴艺术设计:
①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和居住空间室内设计的设计师,并能从事
包括景观设计、艺术品陈设设计和设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表现技法,室内设计原理,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别墅设计,景观设计原理,
社区环境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建筑环境设计,
商业空间设计,广场景观设计,图形创意,字体和编排设计及毕业设计等课程。
②平面设计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企业
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等方面的平面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标志设计,插图设计,图表设计,销售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CIS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毕业设计等课程。
③创意策划与设计
管理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意策划师和经理人。即具备设计艺术学知识,兼通管理学、营销学、广告学、传播学等学科知识,掌握整合营销传播(IMC)实务,能在设计、广告、
动漫、
游戏、企划、会展旅游、营销传播、文化传播、品牌顾问、传媒出版、艺术经营、
商务咨询、公共事业、教育学术等
机构及企业,从事创意策划及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如创意总监、营销总监、设计总监)。
主要课程:图形创意、CIS设计、品牌整合设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传播学理论、文化创意产业概论、整合营销传播、广告策划、文化品牌营销、设计策划与管理、会展策划、动画导论、艺术品投资与营销、演艺营运与策划、
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城市品牌战略与城市营销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⑵工业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工业新
产品开发设计、
造型设计、家具设计及展示设计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产品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计算机应用,设计管理,
材料与工艺,设计方法论,人体工学,毕业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⑶
服装设计与工程: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好综合素,能够从事
服装设计、品牌策划、品牌形象设计与管理、产品的陈列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和专卖店设计及市场营销与管理的专门人才。
①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
主要课程:女装设计与工艺、男装设计与工艺、童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画技法,立体裁剪,中外服装史,设计管理学,服装产品设计与规划和毕业设计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