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声乐、钢琴、民乐、钢琴或其它器乐、气质形象”考试内容均在同一考场进行。
2、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奏)。
3、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4、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的“形体形象”在舞蹈考场进行,“节奏、模唱”考试在视唱、练耳考场进行。
5、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舞蹈考试的伴奏一律使用CD光碟。
四、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五、音乐类专业本科考试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1日起通过登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在线网站(http://www.hubce.edu.cn/zsb/)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0日前通过027-87943727电话咨询。
2、合格证发放:成绩公布十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在线网站查询合格信息,成绩合格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合格证,以网上公布合格信息为准。
六、高考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高考录取原则:
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 (师范类)
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具备在各类学校、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培训机构从事音乐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形体与舞蹈、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中国音乐史及音乐欣赏、西方音乐史及音乐欣赏、歌曲写作、合唱与指挥基础、中国民族音乐、艺术概论、教育学、心理学、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钢琴、民乐方向)
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扎实,并有艺术创新追求的专业人才,毕业的学生可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从事钢琴、民乐、声乐表演工作,也可在高、中等学校从事钢琴、民乐、声乐教学工作。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形体与舞蹈、乐理、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及音乐欣赏、西方音乐史及音乐欣赏、基础和声学、曲式和作品分析、声乐理论基础、重唱与表演、钢琴艺术实践、钢琴教学法、小型乐队编配、歌曲写作与改编、艺术概论、合唱与指挥基础。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
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本专业主要培养热爱舞蹈艺术,掌握舞蹈基本理论与技能和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具备在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及青少年宫、艺术(文化)馆等单位从事音乐舞蹈表演、教学、编导和研究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创新人才。
主要课程: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技术、剧目排练、舞蹈解剖学、中外舞蹈史、舞蹈概论、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乐理与视唱练耳、艺术概论。
招生考试咨询电话:
027-87943727、87943780(招生办公室)、027-87943835、18971642182、18971167127、15071046149(艺术学院)
传真电话:027—87943727(招生办公室)
招生考试监察举报电话:027--87943522(纪委)
学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9号(雄楚大道东端)
邮编:430205
乘车路线: 1、 ①从汉口方向乘536、703路公汽至武昌关山口站下②从武昌方向乘521、518、593、510、591、702及536、703路公汽至关山口站下
2、在武昌关山口转乘756路车至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站下。
学校网址:www.hue.edu.cn
E-mail:zbb@hubc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