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点一试时间:2月12日,二试时间:2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段以准考证为准,发榜时间请见考生须知。
京外考点考试时间为一天,一试上午进行,二试下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发榜时间请见考生须知。
考生到各考点参加考试,食宿、交通自理,画具自备(在不影响其他考生的情况下可用画架)。
五、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2.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须合格方可参加二试。
3.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专业成绩是素描、色彩、速写三科总成绩。
4.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顺次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考生。
5.根据教育部2017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按比例划定合格考生,并根据各省合格考生人数,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6.我校美术学院招生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文理兼收,同等对待。
7.我校美术学院继续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美术类。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8.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全面考查,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9.美术类各专业均采取以下方法录取:
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语成绩作为参考。
10.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说明:
1.考生应按照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招生考试要求选择专业加试地点。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7年4月11日以后,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在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结果。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网址:http://www.cnu.edu.cn
联系电话:68902993(招生办公室)68902392(美术学院)
乘车路线:乘坐27、323、374、392、394、437、489、653、693、701、704、809、817、836、836快、849、944、944支、967、96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特8路等公交车至花园桥南。
音乐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担为北京市和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音乐、舞蹈、录音艺术专门人才的任务。学院下设七个系,分别为:音乐教育系、理论作曲指挥系、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和音乐科技系。除招收本科生外,学院拥有音乐学博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与学科教学论(舞蹈)硕士学位授权点。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国家级“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音乐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学院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并承担了北京市和教育部、文化部的多项重点科研课题,曾获国家级和北京市音乐、舞蹈创作“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奖”等多项大奖。2005-2007年,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本科专业评价信息中,连续三年评为A++级专业。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许多教师是社会上有相当影响的音乐家和学者,其中教授12名,副教授23名,拥有一批有相当学术潜力的青年教师。学院为学生学习提供了优良的教学设施,包括台式及立式钢琴、各种乐器、琴房、多媒体音乐教室、标准舞蹈教室、合唱排练室、乐队排练室、多媒体电脑音乐教室、多功能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专业视听欣赏室、数字化音乐实验室以及专业音乐厅等。学院现藏有音乐书籍、乐谱和文献资料60000余册,音响、音像资料15000余盘(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