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者,均可报考。
三、考试方法
(一)专业考试
1.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音乐类或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
河北省、辽宁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苏省、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考生凭本省音乐类或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报考我校。
2.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考试
符合我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若所在省份招办有组织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考生必须取得音乐舞蹈类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可按规定时间选择一个考点到现场参加考点的专业课报名考试,不接受函报。
(1)考试报名地点、时间和招生专业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招生专业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1月22~23日
|
1月24~25日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南路
|
音乐学
舞蹈学
|
2月12~13日
|
2月14~15日
|
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音乐学
舞蹈学
|
我校有权根据报名情况于报名第二天提前终止报名工作。
(2)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海外教育)专业
初复试
|
科 目
|
要 求
|
备 注
|
1.演唱
|
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
演唱或演奏任选一项,允许加试另一项(乐器、乐曲自选)。
|
|
2.演奏
|
自选乐曲一首
|
||
3.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
4.模唱
|
音程、和弦模唱
|
▲舞蹈学(海外教育)专业
初复试
|
科 目
|
要 求
|
备 注
|
1.基本功
|
可加试技巧
|
男生:紧身背心、民舞裤、软底鞋;女生:连体体操衣、白色连裤袜、软底鞋。
|
|
2.舞蹈
|
自备音乐磁带或光盘
|
||
3.演唱
|
自选歌曲一首
|
无伴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