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根据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其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85%以上且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我校将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制定了相关规定,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
学费标准
10350元/年。
最终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监督机制
学校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
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专业合格
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
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