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
我校录取原则
(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类:按文化和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排名择优录取。
(2)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合格证发放比例:1:4
注意事项
1、 招生对象:山东、湖南、广西只招收文科考生,其它各省文理兼招。
2、学费标准依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3、考生于3月25日后上我校招生网站(http:// zsb.yznu.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我校将合格考生的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4、附:近两年美术类专业各省录取平均参考分(高考文化分+校考专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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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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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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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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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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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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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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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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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0分 
             | 
            
             560分 
             | 
            
             535分 
             | 
            
             5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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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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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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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我校未安排艺术类专业在福建、甘肃、河北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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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址:重庆市涪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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