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复试:
①表演:即兴创作,根据考生分类抽题进行
②朗诵:自选
小说片段、
诗歌、
寓言或笑话一篇
③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老师测试相结合
④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老师测试相结合
⑤随复试进行口试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参考)、男生172cm以上(参考),考生裸视1.0以上
9.舞蹈编导
⑴初试:
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
②模仿能力测试
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
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编舞能力测试(内容由主考老师指定)
③舞蹈、音乐常识(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10.舞蹈表教
⑴初试:
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
②模仿能力测试
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
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即兴舞蹈
③舞蹈常识、舞蹈动作要领的
教学过程简明讲述(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六、考试项目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项目包括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
面试。
(二)
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17年2月25日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学生名单,3月7日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统一邮寄)。
2.考生持本院文化课准考通知单,到本人学校所在的招生办公室(本市考生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根据当地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办理)。
七、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
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我院安排。
八、录取
经政审体检合格,在文化课考试
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
分数线(外语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
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兼报志愿均达录取标准,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
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
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九、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待遇
1.新生一律缴费上学,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2.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3.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4.毕业后的
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