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学制:四年制本科,学费标准 8800元/年。
2、该计划为拟定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到省里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下发后确定。
四、专业考试科目
1、美术学 素描、色彩、速写。
2、艺术设计 素描、色彩、速写。
3、绘 画 素描、色彩、速写。
4、音乐学 主项(声乐或器乐)、听音、视唱。
5、舞蹈学 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音乐、舞蹈事业,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得报考舞蹈专业。
4、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海南师范大学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则我校美术学、绘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只招艺术类文科考生,艺术设计专业文理兼招。
六、奖助学金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奋发成才,除国家和省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外,学校还有自主设立的奖学金和社会设立的奖学金两类,其中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有:黄华康奖学金、保险公司奖学金、李兴福优秀学生奖学金、李兴福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和孝廉奖学金、吴多泰创新奖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