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①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现场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②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③音乐伴奏、道具、服装、
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7.成绩查询方式
(1)2017年4月10日后,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
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4(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
8.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且专业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
分数线;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对于所在省不组织省统考的,按照所在省有关2017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