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招生人数以2017年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人数为准
三、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参加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取得美术本科专业报考资格,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还须无色弱、色盲,近视不得高于800度。
(三)原则上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个别省市未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则参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四)上海、山东的具体录取原则:
1、以美术统考成绩之和作为专业成绩。
2、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加权后各占50%的办法计算折算总分,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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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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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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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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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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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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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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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4322695
数理学院咨询电话:64321103 64322387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声讯查分电话:021—16862323